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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已过,保证人是否免除保证责任?
2014-10-13 00:00
保证期已过,保证人是否免除保证责任?
李培东律师回答:
陈某免除保证责任。因陈某为你公司设定的保证为连带保证责任。依《担保法》规定,对保证责任方式未约定的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该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中,你公司归还借款期限为2012年12月1日,A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6月1日之前,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而A银行却直到2013年8月5日才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陈某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