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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病性症状人所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2014-10-13 00:00
患有精神病性症状人所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2013年10月我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梁某某离婚,理由是梁某某沉迷网恋,与网友存在出轨行为。除了离婚的诉讼请求外,我还提出要求梁某某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因为梁某某曾写过一份保证书,内容是承认出轨,并保证如果再出现出轨行为,将赔偿我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但是梁某某的父亲认为当时女儿已经处于神疾病发病状态,保证书无效,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并且梁某某没有工作收入,还需要治疗精神疾病,反而要求我支付5万元的经济补偿,作为梁某某治疗和生活的费用。请问梁某某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李培东律师回答:
本案焦点在于梁某某是否为精神病患者。梁某某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诊其是否患有精神病症状,如果鉴定结论确诊梁某某属于精神病患者,且梁某某作出保证书时处于神疾病发病状态,则保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