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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创建时间:2011-10-27 00:00
[案情介绍]
马老板的建材店赊货给某工地,该工地是挂靠北京某建筑公司在南宁的分公司,但购货单上的签收人只是工地上的一个普通员工,并且该员工已被该工地辞退,如今马老板的货款面临着不知该找谁拿、能否拿得回的情况。李律师分析:如果这个案子要贸然起诉公司的话,公司有可能会以购货单上没有公司盖章确认,签收人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来推脱责任,而现在该签收人又下落不明,马老板将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收集必要的证据。当事人觉得李律师分析案情精准到位,同时又能毫不隐瞒地告知其诉讼风险,所以当即委托李律师代理他的案子。
李律师通过走访南宁市几个相关部门终于查到该工地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然后让马老板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通过前期这些繁琐的调查取证之后,李律师已收集到能证明马老板所赊的建筑材料确实已为工地所用的相关证据。后来在诉讼的时候,被告的答辩意见果然如李律师庭前分析的一模一样,但因为李律师已经作好了各种充分的准备,最后马老板如愿以偿地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货款。
[律师观点]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相应的证据作基础,辩论意见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也没用。所以说帮助当事人策划诉讼案件,一定要把准案子命脉,找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才能争取到最理想的办案效果。